滨海新区保密协议

1.保密范围
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
2.保密义务
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
3.保密期限
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
4.保密费用
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
5.违约责任
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
6.其他条款
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

滨海新区,是天津市的市辖区、副省级区、国家级新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,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国家综合改革创新区。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沿海地区,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地带,总面积2270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297万,是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、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、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、宜居生态型新城区,被誉为“中国经济的第三增长极”。1994年3月,天津市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天津港保税区的基础上建成滨海新区。2005年,滨海新区被写入“十一五”规划并纳入国家发展战略,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开发开放的国家级新区。 [3] 2014年12月12日,滨海新区获批自贸区,成为北方第一个自贸区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。滨海新区更改统计口径(注册改为在地),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调整为6654亿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