滨海新区,是天津市的市辖区、副省级区、国家级新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,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国家综合改革创新区。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沿海地区,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地带,总面积2270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297万,是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、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、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、宜居生态型新城区,被誉为“中国经济的第三增长极”。1994年3月,天津市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天津港保税区的基础上建成滨海新区。2005年,滨海新区被写入“十一五”规划并纳入国家发展战略,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开发开放的国家级新区。 [3] 2014年12月12日,滨海新区获批自贸区,成为北方第一个自贸区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。滨海新区更改统计口径(注册改为在地),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调整为6654亿元。
滨海新区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